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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顺利召开调整荣县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听证会

川投水务 2025/07/23 0
  • 荣县顺利召开调整荣县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 方案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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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听取群众及社会各界对荣县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调整方案的意见,广泛征集关于该方案可行性、必要性及具体标准的建议,确保价格调整工作更贴合民意、更具科学性,荣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5年7月22日上午,在荣县松悦酒店二楼荣德厅组织召开调整荣县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共有35名听证代表,涵盖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社区代表、居民代表及经营者代表等,全面兼顾不同群体的诉求表达。听证会由荣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吴诚修主持,荣县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龚庆,总经理刘言,副总经理欧炜列席旁听,全程参与意见听取。

听证会上,县成本监审机构代表宣读了《四川川投水务集团荣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成本监审报告》,县发改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调整荣县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进行陈述,详细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流程、成本调查办法、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

各听证代表围绕自来水定价方案充分发表意见建议,一致同意水价调整方案。具体调整标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的1.77元/吨调整为2.57元/吨;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的2.85元/吨调整为3.65元/吨;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的5.8元/吨调整为6.60元/吨。居民生活一户一表用户价格仍然按国家和省要求的不低于1:1.5:3的标准执行阶梯水价,合表用户按第一阶梯1:1.2价格执行。学校、福利养老机构、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不执行阶梯水价,按合表用户价格执行。考虑到本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周期较长,积累的价格矛盾较大,且水价调整的幅度较大,居民用水价格将采取分步实施:第一年按0.50元/吨调整,第二年完成全部调整幅度。

会后,县发改部门将结合听证代表意见完善方案,形成正式的《调整荣县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按程序报县政府审议,经县常务会讨论通过、政府审定批准后实施。

同时,荣县公司也将积极采纳听证代表关于供水服务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供水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用水安全。此次听证会的圆满举行,不仅为水价调整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各方搭建了充分沟通的平台,有助于推动价格调整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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