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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严禁

川投水务 2019/06/03 0

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试行)》中,提出了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必须严格遵守“六个严禁”:

严禁违规收受高档烟酒、珍稀药材等名贵特产类礼品,以及礼金、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违规接受宴请、旅游等,参与赌博、借赌敛财,搞以权谋私、利益输送;

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招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损害企业合法权益;

严禁对企业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严禁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证照办理、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税收征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审计结算、资金拨付、案件办理等工作中人为设置障碍或滥用自由裁量权甚至“吃拿卡要”;

严禁默许、纵容、包庇特定关系人在其管辖或影响范围内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禁在政商交往中有其他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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